各会员单位、行业相关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经浙江省清洗保洁标准委员会对《浙江省清洁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》一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,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予批准立项。
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浙江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秘书处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,严把标准质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生有效性。
特此公告。
秘书处联系人:李华 董辉 电话:15336504992
邮箱:zjqxbj@126.com
浙江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
2020年10月27日